如果沒有鄰居朋友說兒子不像爸爸,也許這個事情暫時可以躲避掉,至少還可以隱瞞一段時間,更或者如果直系親屬生病導致需要輸血這樣極端的病歷產生,可能這輩子也就永遠的不會發生,所以我們在面對別人家的孩子的時候,千萬不要多嘴,不然結果可能是致命的。
所謂欺詐性撫養,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乃至離婚后,女方故意隱瞞其子女非與男方所生之事實,使男方誤將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的行為。
撫養子女是法律賦予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夫妻一方是否有責任和義務撫養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嗎?如果是一方明確告知對方的孩子不是其親生,而相對方達成合意愿意撫養,那么這里面不涉及欺詐,對于撫養沒有問題。但是一方因為自己的不良行為導致隱瞞事實存在欺騙導致相對方認為就是自己的孩子而進行撫養,那本身沒有達成彼此的合意,不是一致性的認同,這點上看,女方的行為就是存在對于男方的欺詐。
根據民法典中關于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以及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規定,基于女方的主觀過錯,所以承擔損害賠償沒有問題。
這里面可能有人會認為,那么男人外面有人產子后為什么女方不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呢,為什么男方的非婚生子女可以繼承男方的遺產呢?
這里面的問題第一個同樣可以適用民法典的規定,第二個問題是適用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規定,了解清楚了,也就沒有疑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