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著作權的兩大方式分別是什么?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也就是2
權。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各國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權利?,F在的著作權指的是作者對作品所享有的權利。
那么著作權是怎么來的,是作品完成之后自然就有的?還是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手續?著作權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有哪些途徑呢?
著作權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兩種:
一、自然取得
著作權的自然取得又稱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出來,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我國的著作權立法采用自動保護原則。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二、非自然取得
世界上有些國家的著作權法規定,作品的完成并不當然產生著作權,必須滿足一個或幾個條件才能取得專有專利。這些條件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
①作品必須以有形物固定下來,才能獲得著作權,如美國的版權法有此規定;
②以著作權標記作為獲得著作權的條件。
③以履行登記手續為著作權產生的條件,即作者必須履行某種注冊手續才能取得著作權,如注冊登記、繳送樣本、刊登啟事、辦理公證文件或償付費用等,美國和許多拉美國家的著作權法有此規定;
④為了維護本國印刷業,世界上有個別國家規定作品必須在指定地點印刷才能獲得該國著作權,如美國版權法有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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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