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商標轉讓時,無論我們轉讓的是12類商標還是哪一種類型的商標,對于轉讓商標的一些相關的材料較好的還是提前都準備好,這樣對于商標轉讓才是有幫助的,如果大家對于不知道該準備哪些材料?下面請跟著頂呱呱小編一起來看一下,12類商標轉讓需要提交那些資料?的知識文章。
12類商標經營范圍:
商標第十二類: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
1201 火車及其零部件
1202 汽車,電車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輪胎)
1203 摩托車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輪胎)
1204 自行車,三輪車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輪胎)
1205 纜車,架空運輸設備
1206 輪椅,手推車,兒童車
1207 畜力車輛
1208 輪胎及輪胎修理工具
1209 空用運載器(不包括飛機輪胎)
1210 水用運載器
12類商標轉讓需要提交那些資料?
1、交易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交易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交易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要提供受讓人蓋章的委托書。
5、轉讓商標的信息資料,《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12類商標轉讓須知?
1、注冊商標的轉讓,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后,還需共同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核準,只有在商標局核準轉讓以后,受讓人才正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商標局將視為放棄轉讓申請;
3、商標局受理轉讓申請后,對于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核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將不予核準。實踐中,一些企業與他人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把轉讓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標或者拿到對方的《商標注冊證》以后,就不去辦理商標轉讓核準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