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B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無法補齊、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接件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請人材料不齊的,可出具《材料補正通知書》。
3、審查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實地勘察,出具現場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審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
申請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B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窗口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三、勞動派遣與勞動者之間關系要求
1、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全部義務。
2、勞務派遣單位要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至少要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以上是關于《勞務派遣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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