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專員主要負責哪些工作?現在審計工作在我國剛剛進入到初步化的階段,所以對于多種類型的審計工作還在摸索當中,但是會以較好的辦法進行,每一種類型的審核期中,包括金融審核和能源審核。
審計專員主要負責哪些工作:
1、負責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2、協助政府審計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獨立審計活動。
3、負責做好有關審計資料的原始調查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按規定保守秘密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4、 制定及執行企業總體稅收籌劃方案,監督方案執行及定期匯報執行情況。
5、針對企業具備的各類稅收優惠條件以及項目實際情況,提出項目稅務籌劃方案。
6、制定企業稅務管理相關制度及監督執行; 建立與稅務部門的良好關系。
1、審計員的職能,由企業法做出規定,主要是證實、審核和糾正企業
財務報表,確保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以及一系列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正確性。審計員必須受過專門訓練,經過考核之后獲得審計員資格。
下面是一種比較典型的規定:
①審計員必須審核和證明企業的財會賬目是按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制作的。
②必須審核年度報告中是否包含法律所規定的情報以及對企業的事務是否給予虛假的介紹。
③必須查看企業的賬本和會計報表并就全部必要的資料和情報向董事提出詢問。
④對嚴重影響企業存在和發展的任何事項提出報告。
2、發展路徑編輯 中國加入WTO以后,審計工作也要與國際接軌,對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也與日俱增。即使當經濟增長下降時,審計行業也會比其他行業的工作更加穩定。因為不管國民經濟如何起伏動蕩,都需要對財務進行管理。
3、要求:具有審計師或中級會計師以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