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工程驗收規范及技術規定:現在由于各地方政府為了能夠加大力度的監管工程質量問題,規定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對質量進行驗收,那么市政工程驗收規范及技術規定是什么呢?
成都市政工程驗收規范及技術規定:
第1章、總則
第1.0.1條為適應市政工程設發展的需要,統一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辦法和評定標準,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質量,促進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第1.0.2條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應按本標準執行。工業廠區內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區范圍外的遠郊區及縣(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第1.0.3條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質量標準,凡本標準有規定者,應按照執行;無規定者,應按現行有關的標準執行。
第1.0.4條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中其它有關的技術要求,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2章、檢驗評定方法和等級標準
第2.0.1條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評定,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
第2.0.2條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單位工程應按以下要求劃分:
(一)工序:
工序劃分為:路基、基層、面層、附屬構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劃分部位,但也可按長度劃分為若干個部位。
(三)單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獨立核算項目,應是一個單位工程。采用分期單獨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應是若干個單位工程。
第2.0.3條檢驗評定必須經外觀項目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允許偏差項目的檢驗。
第2.0.4條進行抽樣檢驗時,應使抽樣取點能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凡檢驗范圍為長度者,應按規定間距抽樣選取較大偏差點;其它則可在規定范圍內選取較大偏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