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商標有45類,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商品和服務。在注冊商標時,需要選擇一個類別進行選擇性注冊。許多人會問,如果我在這一類中注冊,我是否可以在其它類中使用商標?
商標是否可以跨類別使用?
在
注冊商標之后,享有法律規定的專有使用權。這就是所謂的商標專用權。這一權利的范圍受到嚴格限制。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以被批準注冊的商標和被批準使用的商品為限”,只有被批準注冊的商標才能被使用。未經批準的,不受法律保護。實際上這是未注冊的商標。而在其它類別中,如果他人已注冊,則使用該商標的行為也會構成商標侵權,因此不能跨類別使用!
馳名商標的跨類別保護。
從法律層面上講,馳名商標只能受到不同程度的跨類保護,也就是說,根據其馳名的程度,馳名商標也可以受到不同程度的跨類保護。工商界在跨類保護中幾乎涵蓋了所有類別,但在某些不會誤導公眾的類別中,一些知名度不高的馳名商標卻得不到保護。

事實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的馳名商標在類別上具有較大的交叉保護。例如,商標局在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中,工商部門在企業名稱審查的過程中,通常會把馳名商標關掉。這就是說,如果申請注冊的商標是他人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復制品、仿制品或者翻譯品,當你注冊的是一種不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時,商標局一般會主動拒絕批準這些注冊,而當地商標局也會主動拒絕批準這些注冊,工商部門對于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公司名稱,也會主動拒絕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