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創作之日起,創作者自動享有著作權。有些人不明白,既然都自動擁有版權,為什么還要進行
版權登記?著作權登記采用自愿原則。著作權人之所以要進行著作權登記,大部分原因是因為在發生著作權糾紛時可以作為權利的有效證明,在侵權時可以作為提起上訴的法律依據。
那么,版權登記需要哪些材料呢?
版權分為作品版權和軟件版權,不同的版權需要提供不同的素材:
作品版權:
1.申請人資質證明:個人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
2.作品樣圖(彩印一式兩份);
3.作品創作說明;
4.法人作品的著作權描述(權屬證明);
5.持有人授權委托書、圖紙申請書、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注:向中國版權中心提交材料后,可于當日收到版權中心出具的文件,文件由創作者自行填寫并簽名或蓋章)。
軟件版權:
1.申請人資質證明:個人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
2.源代碼(提供源代碼的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4000行,最后一頁是軟件退出部分代碼);
3.設計說明書或操作說明書(一般10頁以上);
4.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5.計算機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注:向中國版權中心提交材料后,可于當日收到版權中心出具的文件,文件應由創作者本人填寫并簽名或蓋章)。
登記機關收到所有具有上述版權的材料后,應再次檢查并確認所有材料的簽名或紅印是否清晰完整,表格內容是否不完整和不規范。如果正確,原件應送北京中國版權中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