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基本情況登記表(原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并與相關證書、許可證同名);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有效;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注: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非法人單位,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法定代表人、香港人或者澳門戶籍者,應當提供原居留證;法定代表人(臺胞)為臺灣人的;請提供您的臺灣身份證正本及副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外國人的,應當提交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合作企業的合伙人是組織的,應當提交該組織的原代碼證明。
4.經營者身份證原件;
5.原始代碼證書;
6.單位名稱變更: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通知原件;
7.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因個人經營需要提供經工商部門審核的變更通知原件;未在相關證件上登記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的,應當提供相關任職文件原件。
8.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9.新地址的產權證(產權證復印件和租賃合同原件);
成都公司變更注冊地址說明
(1)所有工商變更事項只能按照市場監管局規定的公司章程模板進行修改。未經許可,不得作其他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修改的,必須申請修改;
(2)檢查公司注冊地址是否在同一地區或跨地區變更(變更為跨地區遷移);